消防泡沫液型号

发布日期:2020-09-24 09:34:01 | 浏览次数:32

  泡沫液按发泡倍数不同分为低信数泡沫液、中信数泡沫液和高借数泡沫液。发泡信数0以下的称为低信数泡沫液,发泡信数-200的称为中信数泡沫液,发泡信1-000称为高倍数泡沫液。泡沫液本身不能灭火,是通过与水混合形成混合液,再吸入(或鼓入)空气产生空气泡沫来灭火。

高倍数

  靠大量的泡沫迅速覆盖燃烧物或充满被保护空间,用窒息和冷却的双重作用灭火。主要用于地下坑道、飞机库、船仓、仓库、地下室等有限空间内的A类火灾(如木制品、纤维制品、煤炭等),也可扑救大面积油类火灾。本品不适用于扑救醇、醚、醛、酮等水溶性可燃液体的火灾。按与淡水或海水的体积混合比分3%G型(3∶97)和6%G型(6∶94)等两种、保质期3年。

  高倍数泡沫。以少量高倍数泡沫液和水,按一定比例混合后,再通过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,吸入大量空气,把混合液吹成许许多多的灭火气泡。

  消防泡沫液运输条件:

  a.产品包装为25kg、50kg、200kg装塑桶

  b.产品在运输、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的泡沫灭火剂

  c.产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的库房内,防止曝晒,贮存的环境温度为0℃~40℃

  d.产品在上述环境中贮存期为三年

  e.本公司可为您配制耐寒型、耐海水型产品


川安泡沫灭火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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